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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特殊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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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恬  发布时间:2011-10-14 08:41:00 打印 字号: | |

“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2011年10月8日上午九点,审判庭成员顾苏淮、潘云霞、人民陪审员叶铭、书记员孙恬一席人正在积极地赶往合肥监狱开庭,本身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关键是本案的被告州西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半,现正关押在合肥监狱服刑,所以我们就早早赶往监狱开庭。

等待的过程是漫长的,因为中间有好多手续要办,我们从九点半一直等到十点四十左右,才见到被告州西。就在合肥监狱二监区的接待室,我们开始了今天的庭审。庭审过程中,被告州西对本案的事实及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异议。事情还要从2010年元月说起,被告州西因为自己有个公司做酒水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年底存活有丰厚利润,向原告借款40万元用于年前进货。原告因为同被告州西认识时间不是很久,担心被告无力偿还,被告州西立即提供了公司的帐号一些往来账目及验资证明、送货收货单据,证明被告州西具有还款能力,并可以由州西的公司提供担保。原告在此情况下同意借款40万元给被告州西,分别通过现金及转账的方式支付人民币40万元,由被告州西于2010年元月18日出具借条,并由州西的公司作为担保并签订了担保金额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月利率为1.6%,逾期不能还款的按照1%支付违约金。可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州西还款,被告多次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时隔不久,被告州西因诈骗罪被判十四年半,关押在合肥监狱。因此原告现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州西偿还借款4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

被告州西自知现在无力偿还借款,可是从头至尾都在说“等我出去,等我出去的时候我一定要从头开始,要把原告的借款还清。自从被判刑以后,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这件事,每天晚上夜不能寐,当时原告借钱给我帮了我的大忙,说什么我也不会忘记这份情的。现在出了这种事,我谁也不怪,等我刑满出狱一定会连本带利的偿还这笔借款的……”

虽然被告州西的这席话在他现在所处的环境来看听起来是那么的苍白无力,但是看着他坚定的眼神和自信的口气,我们都宁愿选择相信他,并且祝福他。

临走时,他在监牢门口和我们进行最后交流,顾法官深切的对他说“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这个七尺男儿什么话也没说,泪水却在眼睛里面打转。我们真诚地祝福他早日出来,真的可以认识到以前的错误,洗心革面,从头再来……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