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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百般忽悠 法院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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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贤尧  发布时间:2011-09-26 12:25:12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事不可过三”,这话用在省城做生意的张某来说再合适不过,他在法院连续三次与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后都将还钱的事抛之脑后,置之不理。他屡屡忽悠大家的举动“触怒”了瑶海法院。日前,执行法官凌晨出动,将其带回法院进行执行谈话,最后在法律的威慑下促使其老老实实的当场缴纳了案款。

2009年5月底,张某委托王老板制作、安装钢化玻璃门和隔断等工程,总价款为128500元,上述工程已于当年9月20日完工。然后,张某在支付了39590元案款后,就再也没有支付过一点工程款。为讨回工程款,王老板将张某告上法院。瑶海法院经审理后,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张某于2010年10月31日前给付王老板工程款80000元。谁知,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张某一直未能主动将拖欠的工程款予以支付,于是王老板向法院申请执行。

2011年1月7日上午,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来院进行谈话,在法官努力的法律疏导和调解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在当月25日前,由张某还款4万元,在4月20日前在还款4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可是,张某在达成协议后,再度犯起了“糊涂”,仅仅还了17000元后又赖起了帐。6月3日,执行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来院谈话,在谈话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再次达成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八月底前履行全部欠款。可是,遗憾的是张某再次失约。到了8月底,张某仍然只交付了10000元,便无声无息。

张某出尔反尔的举动让令法院引起了警惕。9月17日凌晨,执行法官紧急出动,将屡屡爽约的张某带回法院谈话。回到法院之后,张某依然我行我素和法官讨价还价。最后,法官使出了“杀手锏”,严肃告知其若再不正视判决,将依法对其司法拘留。这下,张某终于服软,并老老实实的将剩余的欠款及利息共6万余元全部交付法院。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