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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朋友出气竟狂砸汽车 哥们义气让自己走进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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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贤尧  发布时间:2011-06-16 22:24:50 打印 字号: | |

  听说朋友的姐姐与他人产生矛盾,在盛情邀约之下便果断“出手”抄起家伙狂砸对方汽车。不想,这样的哥们义气、“侠义行为”却使自己触犯了刑律。日前,瑶海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案件,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和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0518下午1点左右,家住省城的应某(已判刑)因听说其姐姐经营的商务酒店与安徽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产生了矛盾,便邀约朋友王某(已判刑)至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门前广场,手持木棍对该公司停放在外的2辆面包车进行打砸。可是这一轮打砸并未消解应某的怨气,当天下午6点,应某又邀约了本案被告人刘某及葛某等人,手持木棍对停放在汽车公司广场上的10辆金杯海星牌面包车实施打砸,造成该公司经济财产损失,经估价损坏物品价值人民币781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11729两被告人分别在合肥市蜀山区一家宾馆和在一家网吧上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瑶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葛某伙同应某、夏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手持木棍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系受同案犯邀约、指使参与犯罪,属从犯,均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又是初犯,且已赔偿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得到被害单位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故瑶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葛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段贤尧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