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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赖为躲债 把财产转至丈夫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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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贤尧  发布时间:2011-06-03 12:33:38 打印 字号: | |

开着一家电器商场,银行账户却查无所获,原来她把财产全部转至了丈夫的名下。3月23日上午,瑶海法院两位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将2万多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并于今天上午交付给了申请人。

陈某是巢湖一家电器商场老板,2009年2月12日其以商场的名义与合肥一家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央空调安装合同》一份,约定该公司承包陈某在巢湖市某单位的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并约定发生纠纷向承包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随后,该公司为陈某提供安装中央空调服务。但2010年6月7日,双方因之间产生的费用问题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陈某同意偿还该空调设备有限公司46000元,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支付了20000元。但剩下的26000元欠款,陈某始终未能给付,于是该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展开执行调查。照理说,被执行人拥有一家公司在手,对于仅仅两万多元的案款而言应该不是很困难的事情。但直到执行法官来到银行进行查询时才发现,这家公司的账上仅有一千余元存款,而且在近半年的往来账上无任何财产信息,而陈某本人却无任何银行账户,其它诸如房产、车辆等,执行法官也是查无所获。为尽快执结该案,执行法官决定直接去巢湖突袭被执行人。3月23日上午,执行法官驱车来到陈某所开设的空调店。而陈某并不在店中,只有其丈夫留在店中。其丈夫告诉法官,陈某的银行存款全部存在自己的名下。经过核实身份信息,执行法官对其丈夫进行一番教育工作后,其将两万元案款交付到法官手中。3月24日上午,法官将这笔案款全部交付至申请人手上。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