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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中称在山西上班却让法官在合肥“逮”到,看到法官动真格慌忙来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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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贤尧  发布时间:2011-06-03 12:34:09 打印 字号: | |

明明在合肥上班却谎称自己跳槽去了“山西”,来到法院后对法官置之不理,直到执行法官亮出拘留证才乖乖“束手就擒”。3月14日,瑶海法院迅速出击,将该名“老赖”带回法院,迫使其履行了法律判决规定的义务,为两名孤寡老人讨回了1万多元的欠款。

家住省城的李老太与年过七旬的吴某因患有重病,为老有所依从保险公司业务员张某处购买了多次保险。2009年4月陈某因购买挖掘机需要资金向两位老人借款1万元,并出具了年利息为6分的借条一份。双方未对还款期限作出书面的约定。由于两位老人要定期向保险公司支付高额的保费,本不多的退休工资很快就开始显得捉襟见肘了。几个月后两位老人多次向陈某催讨欠款,可其总是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诿,一直未予偿还。为此,两位老人将陈某及其所属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予以支持,判决陈某在十日内偿还李老太与吴某1万元欠款并支付利息。可是在判决生效后,陈某便离开了保险公司,任两位老人百般寻找也无处要债。无奈之下,他们只有向法院申请执行。

“两位当事人不仅年纪大,而且均身患重病,为尽快把两位老人的案款执结到位,在执行立案后的第二天,我们便开始想尽办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希望她尽快交付案款。但是其不仅在法院的要求下多次拒绝来院,还谎称自己已远赴山西上班!”执行此案的瑶海法院执行法官李峰这样说道。在执行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虽百般努力却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存在可供执行的房屋、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2月15日两位老人结伴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询问执行情况,并反映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从当事人口中,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不仅在银行有存款,还已经跳槽至其他公司,并且在原公司有数万元的股份。不久,法院便组织力量来到陈某原来工作的单位进行了调查,可得到的反馈信息却是,陈某早已在诉讼前便将自己的佣金和股权进行了结算,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虽然这次的主动出击未能成功执结到案款,但是执行法官却得到了陈某尚在合肥并且依旧从事保险业的重要线索。随后,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瑶海法院再度集中执行力量对陈某可能工作的保险公司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搜查。3月14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在锁定陈某的位置后,迅速出击,终于一举将其“擒获”。执行法官在将其带回法院后,陈某始终不愿交付欠款,待在一旁对法官的讯问置之不理。于是,执行法官准备按照法律程序准备对其予以司法拘留。眼见法院真的要动起“真格”了,陈某慌忙向法官求情,并拿出一张银行卡委托一位朋友将案款带来法院,并当场交付给了执行法官,随即执行法官当场也将案款全部交付给了两位老人,至此,该案以一个戏剧性的结尾圆满结束。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