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讯
瑶海法院兔年执行第一案 十分钟将挖掘机执行到位
分享到:
作者:段贤尧  发布时间:2011-06-03 12:30:03 打印 字号: | |

“真没想到仅仅十余分钟,你们执行法官就将涉案挖掘机执行到位了,将一个死案执活了,真是太厉害了!”2月10日上午,瑶海法院两位执行法官冒着小雪,迅速出击将价值85万余元的挖掘机在短短十分钟内执行到位后,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高兴地说道。

2006年8月29日,刘某与合肥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挖掘机买卖合同,约定由刘某向中建公司购买一台日立挖掘机,价款855000元,首付256500元,余款598500元由刘某办理贷款支付,该公司为刘某按揭贷款的担保人。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将挖掘机交付刘某使用,但刘某却在一年多后停止了支付银行的按揭款。自2008年6月23日至2009年9月28日,该公司为刘某垫付了按揭款184958.66元。经多次索要未果后,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刘某给付垫付的银行按揭款及违约金。瑶海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给付该公司银行按揭款184958.66元及违约金20407.53元。可是,判决生效后,刘某依然未能主动履行法律判决,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立案后,立即展开执行调查,可因为刘某常年在外用挖掘机做工程,执行法官始终未能将其找到。另外,由于其住房已被拆迁安置,法院未能执行可被执行的财产,该案一度执行搁浅。但是,法院始终没有停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通过春节前后的集中执行,法院终于找到了涉案挖掘机所在的位置。2月11日中午,由执行法官吴扬、杨武威等一行四人组成执行小组赶赴现场立即进行执行。当天省城虽然下起了节后的首场春雪,但并没有阻挡住执行小组前进的步伐。在紧密有序的部署下,仅仅十余分钟挖掘机便成功执行到位,打了一场漂亮的闪电战。该案的成功执行也为瑶海法院新一年的执行工作开好局,带好头。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