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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40位农民工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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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贤尧  发布时间:2011-06-03 12:30:30 打印 字号: | |

“你们真是人民的好公仆!谢谢你们有力的执行”,12月17日上午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内一位农民工说道。近日,瑶海法院经多方努力终于将一起涉及四十余名农民工的劳务纠纷案件的案款执行到位,并连续三次发放了14万余元执行款,在冰冷的冬季为农民工送去了温暖的关怀。

 2005年,来自庐江等全省各地县的数十位农民工通过报纸、媒体的广告宣传得知合肥某工艺礼品厂招商合作的信息后,遂陆续与该厂签订了承揽合同,约定由这些外地来肥的务工人员承揽仿珍珠工艺壁画的制作工作,该工艺厂在合同中不仅列出了如不得使产品下垂,每粒珍珠要对折,形成90度,可使产品站立于桌面等苛刻条件,更要求每一位务工人员交纳合同履约金4000元,如果务工人员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加工任务,则视为违约,该工艺礼品厂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金。2006年3月,因众多加工户在履行合同中,认为合同中约定的承揽工作客观上无法完成,遂向工商部门投诉并报案。工商部门以该工艺厂涉嫌虚假广告宣传进行合同诈骗为由立案调查。调查期间,该工艺厂老板陈某自认在诸多报刊中刊登的奖牌、荣誉均为虚假,且有部分荣誉证书系其采取购买等非法手段取得。随后,工商部门责令该工艺礼品厂退回所骗财物、罚款5万元,吊销营业执照。为讨回合同履约金,四十余名农民工先后向法院起诉。经合肥两级法院审理,市中院终审判决,该工艺礼品厂、安徽某报社及某号薄公司赔偿合同履约金和务工人员的损失。

从2010年1月7日起,瑶海区人民法院收到了6份执行申请,在随后的一个月里,又陆续有34人提出了相同的执行申请。他们申请的都是该工艺礼品厂等4家相关单位以及该厂的法人陈某,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履约金损失合计184930元。

40份农民工的申请,40份农民工的期待,摆在了执行法官的面前。

该院从接到第一份申请起,就组织执行干警仔细分析、讨论案情,指定执行方案,并挑选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这批案件执行完毕。“由于起初,案件的被执行人并不理睬我们,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我们在发出执行通知后便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市一环内面积达数千平米的房产和银行账户,禁止其出卖、转移和过户”!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李峰说道。

但是,数千平米房屋的价值已远远超过了本案的标的,如若将它简单的拍卖了之,势必也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带来极大损失,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就在这时,该厂的老板陈某终于与法官取得了联系,他的态度很明确,就是愿意如数交付自己应付的执行款,但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进行缓冲,并分三次将钱如数归还,希望法院能够同意。另外他也向法院阐明,法院查封的房屋虽然是挂在他的名下,但其实是由他以及几位朋友共同买下的,希望法院可以手下留情。法院通过综合考虑同意了陈某的要求,随后陈某将第一笔案款交付至法院。为保障当事人的全部利益得以实现,执行法官又千方百计与位于北京的某号薄公司取得了联系,并通过电话要求他们及时还款。

    一切按部就班后,捷报频频向法院传来。首先是某号薄公司在得知法院执行后,迅速将自己所应付的案款由北京转账至法院账户,另一方面陈某在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下,将案款全部交付至法院。于是,法院先后三次对申请人发放了案件执行款14万余元,据悉,由于申请人大多在外地打工,且通讯不便,对于剩下未能领到执行款的农民工,法院将积极与与其联系,力争在年前让四十名申请人都能拿到执行款,过个安心年。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