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仅要感谢法官为我的案子尽心尽力的努力!更要感谢法官让我们这对多年朋友能重拾旧好。”近日,在瑶海法院的调解室里,原告小孙向为其调解的法官一再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2009年末,小路因家中出现急事,一时周转不开便想到了好朋友小孙。小孙听闻之后,热心的他立即从积蓄中拿出20000元钱交给小路,小路当场也答应一定在年底前将这20000元还给小孙。可是,小孙等啊等,等了一年多的时间,小路只是断断续续的归还了12000元,剩余的8000元欠款一直拖到了2011年也没有归还。小路甚至还与朋友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小孙只有起诉至法院。
瑶海法院的法官在受理此案后认为,双方当事人既然是多年的朋友,那么就必定存在深厚的感情,为尽最大可能将他们之间的矛盾化解,法官决定对他们先行进行调解。在送达过程中,由于小路仍然在“津津有味”的玩失踪,使法院工作人员很难与其联系。在通过调查,得知其的住址后,法官带着书记员亲自上门为其送达,并当场对小路进行法律上的开导和耐心的思想工作,促使小路正视自己的责任,并答应来院进行调解。法官的前期的扎实工作,为将来法院的开庭调解铺垫了良好的基础。2010年2月,在法院的调解中,小路当庭向小孙表示了自己作为一名老朋友却迟迟不还款的歉意,并明确表示在庭审结束后,一定会及时将这笔欠款归还。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在2011年3月底前,小路将剩余的8千元欠款全部归还给小孙。签完调解协议后,两位因借款而几乎反目的朋友重新在法官的注视下重重的握了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