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法官!我大年二十九才立案,没想到这么快法官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真是太快了!”这位农民工大哥激动地搓着手,原本愁闷的脸上笑开了花,不知说啥好了。
今天才大年初八,室外飘着大片大片的雪花,路上行人稀少,人们还猫在家中继续品味兔年新春的浓浓年味,远处不时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的第九调解室里,民四庭徐基奎法官和书记员一大早就开始忙着制作调解笔录了。
这是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被告是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带着几名农民工弟兄为被告的工地干了一年的活,年底了,拿着被告打的几张欠条去要钱,没想到,登了无数次门,没要到一分钱,被告公司百般推辞辩解,摆明就是想赖账。愤怒之下,原告在大年二十九一早来到瑶海法院立案,眼看第二天就要放春节长假了,没耽误一点时间,立案后案件分到了民四庭徐基奎法官手上。看着火急火燎想拿钱回家过年的原告,徐法官二话没说,当即通知被告来法院送达诉讼材料,并利用午休时间积极对双方进行调解,被告百般辩解,拒不还钱。调解无效,徐法官给被告下了开庭传票。放假七天,身在家中,心里还挂念着案件,为使农民工兄弟早日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徐法官仍不放弃沟通、协调工作,七天之内连续打了两次电话给被告,一再做其思想工作,终于,在法官的努力说服教育之下,被告终于同意把欠农民工的工资及诉讼费一并支付。大年初八,原被告双方坐到了一起,在调解笔录上签下了字,被告当场把拖欠的十几万工资款全部付清,原告高高兴兴地拿到了这沉甸甸的自己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